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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林学院2022级林学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

根据《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西大教字〔2022〕106号)以及广西大学《关于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(一)学院成立林学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(简称“工作小组”)

组 长:符韵林  叶绍明

副组长:尤业明

成 员:徐丽  梁俊波  杨梅  招礼军  朱师丹  程飞  谭玲  余佳欣

(二)工作小组在教学办设立联络处。

联系人:谭玲

二、分流专业设置

参与2022级林学类分流的专业有:林学、生态学。

三、分流模式

分流模式采取“2+2”的模式。学生进校后,前2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,后2年分流到该大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学习。学院于第五学期组织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志愿,并按照本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,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五学期开始分流到相应专业学习。

四、分流依据

根据专业的教学及实验条件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合理设定上限,林学专业上限为140人,生态学专业上限为50人。超过专业上限规定人数时,按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学生名单。

五、专业分流办法

1.学院组织2022级林学类学生填报志愿(包括两位因休学现复学到2023级的同学),参与分流的学生须提交《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》,要求每个学生需填报大类内的分流专业。

2.学院统计学生大一年级、大二第一学期的正考加权成绩(至2023年3月15日提交成绩的课程),对超过上限人数的专业学生进行排序,择优录取。

3.学院对分流名单进行公示、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1.3月20日之前,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学生公布(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),同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219办公室备案。

2.3月20日-26日学院组织学生填写《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》。

3.4月3日之前,确定分流专业编班数量,导入班级信息。

4.3月23-29日学院审核、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。

5.4月3-9日,教务处审核、公示专业分流名单。

6.其他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学院审核、公示

工作小组根据本实施细则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,在学院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将《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》报教务处。

七、申诉受理渠道

学生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林学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书面反映,由领导小组负责答复。如学生对答复有异议,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向学院领导班子报告,由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回复。

八、其它事项

1.因休学等原因编入到2022级林学类学习并确定专业的学生,不再参加分流,仍保留在原招生录取时或以前分流时所确定的专业。

2.《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》、《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》和《广西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报批表》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供。

林学院

2024.3.18